齐心协力把老年人安顿好照顾好
【资料图】
默达
基本养老服务在实现老有所养中发挥重要基础性作用,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,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任务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加快布局基本养老事业,着力提高均等化水平,但仍存在服务覆盖度不足,服务质量不高,人才和资金缺口等问题。
近日,中办、国办印发《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》,对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,实现老有所养、老有所依作了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,是我国养老服务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。《意见》明确,“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要坚持基础性、普惠性、共担性和系统性原则”,这四项原则是一个统一整体,贯穿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。
牢记基础性原则,让基本养老服务更接地气。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已占到总人口的19.8%,65岁以上高龄老人达14.9%,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,养老服务机遇与挑战并存。坚持问题导向,补短板、补弱项,做到“老有所养”,鼓励“老有所为”。强调回归“基础”,综合考虑改造过程中的必要性与可能性,结合地方具体实践,为各项养老服务排个“轻重缓急”,让经费用在点子上。保障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,提供普惠性、兜底性的服务,必须持续发力。面对养老服务中出现的市场化、智能化等新趋势,也要持续关注,鼓励探索。
坚持普惠性原则,使基本养老服务更加便捷。长期以来,推进基本养老服务的重点在于提高均等化水平,而难点则在于让服务机会均等地走进每位老人的生活。老年群体的需求较为隐蔽被动,对于部分高龄老人乃至残障失能老人而言,主动与社会建立联系、提出需求较为困难,这就需要列好“清单”,做好“动态管理”,精准服务、主动响应,逐步实现从“人找服务”到“服务找人”;老年群体的急难愁盼也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涌现,诸如使用互联网了解信息、办理服务时的种种困难,要求我们想在前面,做好适老化改造、保留必要的线下服务渠道……让老年群体享受到有保障、易获得的基本养老服务资源,逐步实现服务范围全覆盖。
尊重共担性原则,夯实基本养老服务底盘。“立爱惟亲,立敬惟长,始于家邦,终于四海。”自古以来,尊老敬老就不限于一家一户,而是关乎宗族、聚落乃至一个地区的道德风尚。“责任共担”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:一方面,“赡养人切实履行义务”外,基本养老服务也要为困难家庭进行分忧;另一方面,基本养老服务不光靠政府,也要鼓励社会机构、民间资本和社区力量参与到互助共济之中,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。
遵循系统性原则,推动制度资源优化整合。基本养老服务与社会保险、社会救助紧密挂钩,与既有的社会福利、慈善资源一脉相承,同时体现了老年优待的文化传统和政策精神。长远看来,基本养老服务能否实现资金与服务的正向循环,要看既有的制度能否配套衔接。因而要强化各相关领域体制改革配套衔接,支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。
“早把甘旨勤奉养,夕阳光景不多时。”推动解决老年人在养老服务方面急难愁盼问题,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(文章来源:南方日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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